关于公布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
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知悉、遵守建筑市场各项法规规定,我局决定将一起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基本情况:2023年11月16日,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连州某有限公司兴建的连州市某养老院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兴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规定,属违法建设。
行政处罚、处理情况:2024年3月25日,连州市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对连州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